静修堂书经解
四册。清仇景崙撰。仇景崙此书不分卷,兼解今文和古文,只是较多袭用阎若璩的观点。书中有时称“伪《孔传》”,有时又称“孔安国”,其体例还不够统一。书中内容,有的解释篇题,有的解释经中的文句,汇集了众家之说而又别其是非,但往往闪烁其词,没有确论。比如他解释“九族”,引伪《孔传》,认为是指同姓而言的;但他又引夏侯、欧阳说,认为“九族”是指父族四、母族三、妻族二,又兼有同姓和异姓。古人宗法观念很重,恐“九族”指同姓为是,仇氏兼采两说,则有首鼠两端之嫌。本书为旧抄本。
四册。清仇景崙撰。仇景崙此书不分卷,兼解今文和古文,只是较多袭用阎若璩的观点。书中有时称“伪《孔传》”,有时又称“孔安国”,其体例还不够统一。书中内容,有的解释篇题,有的解释经中的文句,汇集了众家之说而又别其是非,但往往闪烁其词,没有确论。比如他解释“九族”,引伪《孔传》,认为是指同姓而言的;但他又引夏侯、欧阳说,认为“九族”是指父族四、母族三、妻族二,又兼有同姓和异姓。古人宗法观念很重,恐“九族”指同姓为是,仇氏兼采两说,则有首鼠两端之嫌。本书为旧抄本。
一卷。无名氏撰。清马国翰(详见《玉函山房辑佚书》)辑。马国翰据《开元占经》引得十二书。但《开元占经》中所引者名为《未央分野》,而不名《未央术》。马国翰的辑本大题是《未央术》,小题是《未央分野》,前后也
七卷。清伊秉绶(1754-1815)撰。伊秉绶,字组似,号墨卿、墨庵,福建宁化人。乾隆五十四年(1789)进士,授刑部主事,擢员外郎。嘉庆三年(1798)为广东惠州知府,后任扬州知府。工书,尤擅隶书,
一卷。清查若筠(生卒年不详)撰。查若筠,字珮芬,号缑山谪客,浙江海宁人,刑部郎中查世倓之女,兵部员外秀水汪如兰之妻,清代诗人。此书有道光十三年(1833)刊本,书前有曹贞秀、顾蕙、其兄查元称、娣赵棻,
五卷。清毛奇龄(详见《仲氏易》)撰。奇龄尝语其门人:“《尚书》事实乖错,如武王诰康叔、周公居洛邑、成王宁周公、周公留召公,皆并无此事。”奇龄有见于此,欲注《尚书》而未及,乃取旧时杂记编为此书,凡一百四
一卷。明陆相撰。陆相,字良弼,余姚(今属浙江)人,明臣,生卒不详。弘治六年(1493)进士,官至长沙府知府。该书主要记载明哲学家、教育家王守仁(字阳明)正德(1506-1520)初年被贬龙场驿丞时,途
一卷。清杨葆彝(生卒年不详)撰。杨葆彝生活于清光绪时代,编有《大亭山馆丛书》。《区田图说》内容非常简要,主要是列举前人的有关“区田”的论述,对“区田”理论做简单的概括,书中有“区田式”图一幅,也非新作
四卷。法国人孙璋(?-1767)著。孙璋有《性理真诠》,已著录。此书为《性理真诠》之节录本,刻于乾隆十八年(1753)三月。亦分四卷,较之《性理真诠》颇有删节。因原书成书,措词多有失当之处,罗马不许刊
见《航澥遗闻》。
八卷。唐罗隐(833-909)撰。罗隐生平见《两同书》(辞目)。罗隐著作很多,《崇文总目》载有《罗隐集》二十卷,《江东后集》十卷,《甲乙集》十卷,《罗隐赋》一卷、《罗隐启事》一卷,《谗书》五卷,但多数
四卷。清刘鸣珂撰。刘鸣珂字伯容,蒲城人。此书因《易学启蒙》“本图书”、“原卦画”二篇之说而疏通其义。其稍有异同的是,解《大传》“河出图,洛出书,圣人则之”,说圣人兼指羲、文,不是专指伏羲。至于“则之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