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卷。清汪士慎(1686-约1762)撰。汪士慎,字近人,号巢林,江苏扬州人,清代著名画家。士慎工诗,精通篆刻和隶书,擅画花木,尤工画梅,其笔墨清劲,自成一家,也偶作人物,生动有效,为“扬州八怪”之一
十七卷。清吴廷华(1682-1755)撰。廷华字中林,号东壁,初名兰芳,浙江钱塘人。康熙五十三年(1714)举人,由中书舍人历官福建海防同治。乾隆初年被举荐修编《三礼》。杭世骏《榕城诗话》称廷华去官后
二十卷。《外集》二卷。《续集》二卷。清张士元(1755-1824)撰。张士元,字翰宣,一字翰生,号鲈江,震泽(今江苏吴江)人。乾隆五十三年(1788)举人。喜欢古文辞,与王芑孙、秦瀛、陈用光共同研究古
不分卷。不著撰人名氏。是书按年记载各卫朝贡请赏等事,有的内容可与《明实录》、《华夷译语》、《女真编》等参照、比较使用,是研究清初历史的重要著作。《续修四库全书》说:“按,是书即四夷馆所辑藩属之来文,而
一卷。不著撰者,系汉代作品。辑佚书,清马国翰辑。刘向《别录》所校雠《古五子书》,定为十八篇,分六十四卦著之,辰自甲子至壬子凡五子。《汉书·艺文志》亦作十八篇。《隋书·经籍志》不著录,原书早佚。马氏据《
①二十五卷,首一卷。清朱绍文纂修。朱绍文,字在中。汉军镶白旗人,监生,乾隆十二年任高淳知县。卷首列旧序图纪,为志十目:沿革、建置、疆域、山川、学校、纪典、赋役、恤典、寺观、古迹;为表二:官师、选举;为
八卷。明贺隆撰。隆字汝隆,别号逸庵,浙江永嘉人。贺氏爱好典籍,以其心得撰为此书,弘治年间由其子贺倍刊行。作者自序称,黄钟为万事之本根:黄钟为十二律之始,而十二律又所以调阴阳,制声乐;其他如度量权衡亦由
三卷。明吕楠(见《泾野子内篇》)撰。北宋五子(周敦颐、张载、程颢、程颐、邵雍)中惟周敦颐的著作最少,而宋明两代研究周子学术思想的著作最多。对“无极、太极之说”、“太极图说”、“通书表里之说”等争论数百
四卷,清颜嗣徽纂修。颜嗣徽,字义宣,自号望眉老人。贵筑(今贵州贵阳)人。同治九年(1870)解元。光绪十二年(1886)任迁江知县,十五年(1889)复任。迁江为荒远边徼,记载缺如,无所资以为考证。不
见《养鱼经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