删定四分僧戒本
一卷。唐代释道宣撰。道宣生平事迹详见《广宏明集》辞条。《删定四分僧戒本》作于贞观二十一年(647),是在姚秦时佛陀耶舍译《四分律》六十卷。南朝法聘律师疏文和隋代法愿所疏的基础上,参互三本,校正通会而撰成。此本在唐中叶以后至宋宣和年间,得以广泛流传,具有很大影响。该本的最大优点是文句简洁,通俗易懂,择摄它本之长,汇作者新见,扬南山律宗宗旨。不失为研习四分律、南山律宗的参考资料。今有天津刻经处刻本。
一卷。唐代释道宣撰。道宣生平事迹详见《广宏明集》辞条。《删定四分僧戒本》作于贞观二十一年(647),是在姚秦时佛陀耶舍译《四分律》六十卷。南朝法聘律师疏文和隋代法愿所疏的基础上,参互三本,校正通会而撰成。此本在唐中叶以后至宋宣和年间,得以广泛流传,具有很大影响。该本的最大优点是文句简洁,通俗易懂,择摄它本之长,汇作者新见,扬南山律宗宗旨。不失为研习四分律、南山律宗的参考资料。今有天津刻经处刻本。
二卷。清何琇(生卒年不详)撰。何琇字君琢,号厉庵,宛平(今北京市)人。雍正进士,官至宗人府主事。全书多为考证之文,共一百二十条,论经义方面内容占大多数,其次是论小学方面内容,另外还涉及字学、韵学等。其
十六卷。明代谢肇淛撰。谢肇淛字在杭,福建长乐(今属福建东部)人。万历进士,官至工部郎中,以广西右布政使终,为知名的藏书家与作家。此书是笔记,以类相从,分为天、地、人、物、事五部。主要记载明代的政治、经
一卷。明郭子章(详见《衣生易解》)撰。是书专门记载剑事。书前有自序一篇。正文分为上、下两篇。上篇记载各种剑的实物情况。下篇记载关于各种剑的寓言。如《庄子》中所谓天子剑、诸侯剑之类。可以说是对剑器记载比
三十二卷。明张邦翼(约1613前后在世)编。张邦翼,湖北蕲州(今蕲春)人。生卒年不详。万历二十六年(1598)进士,官至广东提学副使。此书采粤中前哲之文,分类编次,先文后诗。起唐张九龄,迄于明之万历,
① 二卷。清惠栋撰。惠氏《周易述》目录中曾列有《易微言》等七书,除《易微言》附刊于卷末,其余并有录无书。此书即其七书之第三种。乾隆间于潮阳刊版单行。此书最后一条说:“《坤·文言》述坤云妇道也,妻道也,
三十二卷。吕祖谦(1137-1181)撰。吕祖谦字伯恭,学者称东莱先生。婺州(今浙江金华)人。南宋哲学家、文学家、史学家。隆兴元年(1163)进士,任著作郎兼国史院编修官。与朱熹,张栻齐名,时称“东南
二十四卷。清刘抃修,侯世禄纂。刘抃,江南颖州(今安徽阜阳)人,举人,康熙二十二年(1683)任知县。旧志创始于明嘉靖二十年(1541)县令罗允凯,再修于崇祯间。康熙间刘抃到任,朝庭不诏徵天下省郡县志,
七卷。英国艾约瑟译。约瑟生平籍里见《华语考源》条。是书凡七卷。卷一论地球并地球运转,卷二论月与日之诸行动,卷三论绕日之诸星,卷四论日为恒星,卷五论恒星,卷六论定日月星位之法并测知其方位诸用,卷七论日月
四十卷。南唐徐锴(920-974)撰。徐锴字楚金,扬州广陵(今江苏扬州)人。徐铉弟,世称小徐。生于后梁末帝贞明六年,仕于南唐,官至内史舍人。宋兵下江南,卒于围城中,是年为宋太祖开宝七年。精通文字训诂之
一卷。元宋元怀撰。宋元怀,自号冁然子,生平籍贯生卒年均不详。《拊掌录》所记,皆一时可笑之事。前有自序,后有至正丙戌华亭孙道明跋。自序谓补东莱吕居仁《轩渠录》之遗,故书名为《拊掌录》。今观其书,凡三十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