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四卷。明陈翼飞(约1625年前后在世)编。陈翼飞字元明,平河人。平河,其属待考。万历三十八年(1610)进士,官宜兴县知县,后被弹劾。著有《慧阁诗》等。此书所录,自汉及唐皆以骈俪为主,略依《昭明文选
二十六种,一百九十八卷。清黎庶昌(1837-1897)编。黎庶昌字莼斋,贵州遵义人。光绪辛巳(1881)出使日本,搜罗古籍,嘱杨守敬取择善本,亲自校勘,刻印刊行。如蜀大字本《尔雅》、日本正平本《论语集
四十卷。清裴焕星等修,白永贞纂。裴焕星,光绪三十四年(1908)拔贡,民国十四年(1925)裴焕星任辽阳县县长。白永贞(1867-?),字佩珩,隶满洲镶白旗,邑人。清光绪二十三年(1897)拔贡,候补
十二卷。清许瀚撰。此书为作者的札记,其中《经传说》三卷,附杂考;《小学说》二卷;《金石说》五卷,附考三篇;题跋二卷,附书后三篇。全书于经传考证、金石之论有一定参考作用。版本不详。
八种,二十一卷,附录二卷。顾燮光(1875-1949)编。顾燮光字鼎梅,浙江绍兴人。清光绪年间廪贡生。善书画,尤好金石碑版之学,著有金石著作数种及《非儒非侠使斋诗文集》。是编为顾燮光汇集自曾祖及兄四代
十卷,民国王昌蔚修,张政纂。王昌蔚,曾任剑阁县长。张政,字梓忠,江油人,举人。为李榕先生再传弟子,民国初尝摄州篆。民国十六年(1927)重开旧局,县府聘其主其事,因成兹编。《续修剑阁县志》民国十六年(
三十卷。明太祖朱元璋敕撰。明军平定武昌时即议律令,太祖命左丞相李善长为律令总裁官,杨宪、陶安等为议律官,指出法贵简当,使人易晓,革除条绪繁多或一事两端模棱两可、可轻可重,使官吏得以为奸的弊病。并在西楼
一卷。明朝时意大利人利玛窦(详见《乾坤体义》条)撰。西洋人入中国从利玛窦始,西洋之教法传入中国也从利玛窦此二十五言始。此书大旨多剽窃佛语,而文词十分拙劣。大盖是西方之教只有佛书,利玛窦取而加以变幻,但
四十五卷。清陈衍(生平见《石遗室诗话》条)编。由于唐宋、金代诗均有纪事,而元代独无。清初顾嗣立所辑《元诗选》影响颇大。钱大昕想与之同步,故采各家诗文集、笔记与《元史》资料辑为《元诗纪事》。然而,《元诗
四卷。清明安图(约1692-1763)撰。明安图,字静庵,蒙古族,蒙古正白旗人。1712年为官学生,参加了《律历渊源》的编纂工作。1723年任钦天监五官正,1755年参与测量新疆各地经纬度,1762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