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第木保
清代武官。索伦人。乾隆二十三年(1758),从征伊犁,因功授协领。后从征缅甸,收复孟拱、孟养,染瘴卒于军。
清代武官。索伦人。乾隆二十三年(1758),从征伊犁,因功授协领。后从征缅甸,收复孟拱、孟养,染瘴卒于军。
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。来源于部名。居苏滨水(今绥芬河)、把忽岭毛密水(今兴凯湖南之门河)等地。金朝建立后,居地有变动。后改汉姓曰赵。
1667—1738清朝大臣。满洲镶蓝旗人。姓喜塔拉氏。康熙四十八年(1709),由笔帖式授国子监助教。后历官工部主事、户部员外郎、监察御史。五十五年(1716),巡视福建盐课。雍正元年(1723),巡
见“也松格”(141页)。
清代新疆厅名。光绪十四年(1888)置。治所在今新疆精河城。辖有5驿站、13卡伦、察哈尔营、旧土尔扈特、哈萨克游牧地。归伊塔道管辖。1913年改为县。居民近5000人,主要有蒙古、汉、维吾尔等民族。
明代京外驿站。设于交通线和通衢大道,任务是递送使客,飞报军情。洪武元年(1368)规定,60里或80里设置一驿,马驿有马、驴不等,冲要之地设马80匹、60匹、30匹,其余设24匹、10匹、5匹。马匹多
? —1739清代蒙古王公。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人。博尔济吉特氏。※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,墨德卓哩克图子。康熙五十三年(1714)父卒,袭一等台吉,援札萨克。以居地近乌梁海,受命辖之。五十六年(1717)
清代西藏地方僧官。藏族。为第穆寺札萨克喇嘛。咸丰三年(1853),第穆寺呼图克图阿旺罗布藏济美甲木磋因玷污教规,发遣宗喀后,所有第穆寺财产及所属土地、人民,由其代为经营。后赏给管理事务札萨克喇嘛名号,
约1793—1841清朝将领。蒙古镶黄旗人。蒙古族。博罗忒氏。原名裕泰,字鲁山,号舒亭。副都统庆麟子。嘉庆进士。初任京官。道光六年(1826),历任地方道府。十九年(1839)由江苏按察使授巡抚。任内
古水名。《汉书》已见其名。简称大辽,即今辽河。其流长,或以东辽河及辽河计之,或言为西拉木伦河、西辽河及辽河之全程。此水大体为东胡族系与貊、肃慎系各族分界处。
参见“宗室”(1524页)、“觉罗”(1752页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