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看字典>历史百科>民族起源>抢婚

抢婚

亦称“掠夺婚”、“窃婚”等。男子从其他氏族或部落掠夺妇女为妻妾的婚姻形式。原始社会对偶婚的形式之一。产生于母系氏族的夫从妻居向父系氏族的妻从夫居之过渡时期。男子地位提高后,不愿再到妻方服役,遂以强制或半强制手段,迫使某些不愿离开母家的妇女移居夫方。原始社会末至奴隶社会阶段,部落首领和奴隶主视妇女为重要财产,在对外战争中大量抢掠妇女,美者留作妾,其余赐予下属或士兵,以增殖人口。有学者称此为“师婚”,实即抢婚形式之一种。据古籍载:乌桓、肃慎、西戎、吐谷浑、室韦、瑶、爨、僰等少数民族,皆有抢婚习俗。20世纪40年代残存于我国少数民族中的抢婚,大致有三类:其一为抢掠婚。男子看中某女后,邀男伴掠女为妻,迫使女子和家人接受既成事实,然后补交聘礼。其二为偷婚和拉婚。前者是男女双方相爱后,女方父母反对,女子私约情人偷跑成婚;后者是由双方父母包办订亲,女子反对,女家协助男方将姑娘拉走。其三为佯抢婚。即双方家庭与当事人均已同意,由于承袭古风古俗,或因男方家贫,无力操办婚事,采用抢婚形式结成合法夫妻。以上婚俗不同程度残存于土、瑶、侗、壮、苗、布依、水、羌、彝、白、傣、景颇、傈僳、纳西、哈尼、阿昌、僜人、珞巴、赫哲、蒙古、鄂温克、鄂伦春、朝鲜、东乡等族中。惟某些民族已不准抢少女,只许抢寡妇,否则将引起纠纷甚至械斗。此外,高山、乌孜别克、柯尔克孜等族的婚礼,也留有古代抢婚的痕迹。过去,抢婚曾被某些统治阶级利用,以掠夺年轻美貌的平民姑娘为妾。关于抢婚的起源,存在不同的看法,有学者认为是氏族社会初期男子显示英雄行为的产物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撞撞水

    见“土河”(63页)。

  • 武平路

    见“大宁路”(81页)。

  • 兀惹

    ①辽、金时东北部族名。又作吾惹、乌惹、屋惹、嗢(盟)热,或说即※“乌舍”异译。一说其来源于黑水靺鞨兀儿部。史未载其具体所在,一般认为约分布在今绥芬河中上游至乌苏里江流域一带,一说其地包括牡丹江广大山野

  • 锦州塔

    见“广济寺塔”(133页)。

  • 赛朵呼图克图三世

    见“阿旺丹白坚赞”(1243页)。

  • 赛里斯人

    古代希、罗马人对中国人的称谓。见于公元前后至六世纪欧洲历史文献中。原意为“丝绸生产者”。一般认为,其派生于ser、serikon与ser-icum。

  • 耶律挞不也墓志

    见“故耶律氏铭石”(1578页)。

  • 实卜

    元末明初贵州乌撒府女土官。彝族。元末为乌撒府右丞。明洪武十四年(1381),集结土兵于赤水河(今贵州毕节县北赤水河),抗拒傅友德、胡海洋所率明军之推进,不敌,败遁。十五年,督部众再攻明军,复败,损折土

  • 李克恭

    ?—890唐末将领。西突厥别部沙陀人。祖籍陇右金城。代北行营节度使、阴山府都督※李国昌子,晋王※李克用异母弟。龙纪元年(889),为决胜军使。大顺元年(890),潞帅李克修卒,代为昭义节度使。因横暴不

  • 希期濮

    部分彝族的自称。彝语音译,意为“与大黑彝平等的人”。他称期期。主要分布在云南省昆明市及弥勒、祥云、武定、禄劝等县。详见“彝族”(2594页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