辟雍丞
学官名。见“辟雍(2)”。
学官名。见“辟雍(2)”。
官名。唐朝始置,后几度废置。隶国子监,例置一人,从九品上,掌助博士教文武官八品以下及庶人子弟为生者,以律令为专业。宋初沿置,与律学博士共掌教授法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不置。学官名。见
官署名。即鸿胪寺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鸿胪寺。官署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22年)改鸿胪寺为同文寺,以同文寺正卿与同文寺大夫为正副长官。咸亨元年(公元670年)复旧。参见“
① 主持掌管某事。《尚书·高宗肜日》: “王司敬民。”② 泛指官职。《吕氏春秋·审分》: “百官,众有司也。”《管子·小匡》: “制王家有轨,轨有长,十轨为里,里有司。”③官署名称。隋、唐以后历朝所设
官名。南诏官,大府副将。
官署名。明初置,掌御马。其官有司正,正五品;副司正,从五品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三》。
降服国的国君遣子入侍皇帝称侍子。《后汉书·光武帝纪》:“鄯善王、车师王等十六国皆遣子入侍奉献,愿请都护。帝以中国初定,未遑外事,乃还其侍子,厚加赏赐。”
官名。 西周置。 史之正长。 参见“史”。
官名。南宋初年置,为临安府副长官。孝宗乾道七年(1171),改置判官领其事。九年复置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朝上职官。定都天京(今江苏南京)后始设。职同将军,共十八人,分守天京所开九城。
实业部直属机构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二十一年(公元1932年)七月六日公布的《棉业试验场组织条例》规定,掌理关于种类改良试验,栽培管理,病虫害防治,气候测验及土壤肥料,棉业推广及指挥事项。设场长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