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看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行司农司

行司农司

官署名。金为司农司派出机构,设于宣宗兴定六年(1222),于陕西及河南三路置司,设官五员。哀宗正大元年(1224),归德、许州、河南、陕西各置司农司,设卿、少卿、丞,分别为正四、五、六品。卿以下轮流出巡,监察升黜官吏。元朝设巡行劝农司,亦称行司农司。


官署名。(1)金置,为司农司的派出机构。兴定六年(公元1222年)陕西及河南三路置行司农司,设官五员。正大元年(公元1224年)归德、许州、河南、陕西各置行司农司,设官三员:卿一人,正四品;少卿一人,正五品;丞一人,正六品。卿以下轮流外出巡按,察官吏臧否而升黜之。(2)元至元三十年(公元1293年)置行大司农司于扬州,检括豪家隐占的南宋官地,简称行司农司。元贞元年(公元1295年)罢废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同州总监

    ①官署名。隋朝置,设总监、副监各一员,丞二员,统食货、农圃二监。②官名。隋朝同州总监长官,置一员,视从五品。

  • 提督学校官

    官名。明置,掌学校政令,正统元年始设。见《明史·职官四·儒学》。

  • 撤祠

    官员降罚方式之一。清乾隆时,诏以于敏忠专权,撤出贤良祠,以昭儆戒。

  • 外匠中士

    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冬官府匠师中大夫外匠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
  • 东省特别区域高等审判厅

    官署名。北洋政府时期,东省特别区在哈尔滨设置高等审判厅和地方审判厅(附设简易庭),并在铁路沿线各地设置地方分庭(地方案件采用巡回裁判制度);均配置检察官一至三人,独立行使职权。另由司法部酌委外国人为咨

  • 县啬夫

    官名。战国秦置。又称大啬夫,即县令、长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仓律》: “县啬夫若丞及仓、乡相杂以印之。”《鹖冠子·王铁》:“五乡为县,县有啬夫治焉。”官名。秦置,为县的行政长官,即县令、长之职。见“啬夫

  • 牧伯

    “州牧”别称。州郡长官的别称。《汉书·朱博传》:“今部刺史居牧伯之位,秉一州之统。”《三国志·蜀书·刘焉传》:“焉睹灵帝政治衰缺,王室多故,乃建议言:刺史、太守,货赂为官,割剥百姓。以致离叛。可选清名

  • 执金吾

    官名。西汉武帝太初元年 (前104) 由中尉改名,秩中二千石。职掌京师治安,督捕盗贼,负责宫廷之外、京城之内的警卫,戒备非常水火之事,管理中央武库,皇帝出行则掌护卫及仪仗队。属官有丞、侯、司马、千人及

  • 观阁令史

    官名。三国蜀置。《晋书·陈寿传》:“仕蜀为观阁令史。”官名,三国蜀置,其职不详。《晋书·陈寿传》:“仕蜀,为观阁令史。”

  • 易师

    学官名。东汉时郡国学校分科置掾、史,《隶释》一四《蜀学师宋恩等题名碑》有易师三人,位次易掾,掌授《易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