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夏采置,但权限更大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夏采司长官,掌帝王丧葬事务。下设小夏采上士以佐其职,领守陵上士、守墓中士、职表中士等官属。正四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。魏元帝咸熙元年(264),交趾吴将吕兴奉表降魏,魏以吕兴为使持节、都督交训诸军事、南中大将军,策命未至,兴为下人所杀。二品,不常置。见《三国志·三少帝记》。杂号将军名,三国魏置,掌征伐
官名。宋朝改内酒坊副使置,属东班诸司使,多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迁转之阶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定为同七品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改从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臣阶官名,废。
“提督学政”之别称。郡提督学政,参看“学政”条、“提督学政”条。
官名。金置,为太子属官,正八品,掌承奉赐茶及酒果之事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·詹事院》。
官名,汉置,为太后卿,掌太后车马。《后汉书·皇后纪·孝崇匽皇后》:“和平元年,梁太后崩,乃就博陵尊后为孝崇皇后……宫曰永乐。置太仆、少府以下,皆如长乐宫故事。”
官名。明初以南京为首都,永乐元年(公元1403年)改北平为北京,置行部尚书二人,侍郎四人,所属有六曹清吏司。后又分置六部,各称行在某部。十八年(公元1420年)定都北京,以南京为留都,六部官属移至北京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统领敌烈军。设详稳等职。
官署名。渤海国置,右六司支司之一,置郎中、员外,以主其事。
官名合称。北魏明元帝泰常二年(417)置,指天部、地部、东部、西部、南部、北部大人。皆由诸公担任,下设三属官,处理国家日常政务,权位甚重。太武帝时复建尚书省,罢其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