尚书都堂
参见“都堂”。
参见“都堂”。
宫内给使名。辽置,见“三班院(2)”。
官署名。南朝梁置,为东宫诸局之一。长官为丞。
官名。清初于各府置督捕左、右理事官各一人,康熙三十八年(公元1699年)裁撤。
官名。南宋孝宗淳熙七年(1180)置,掌以经史教授皇孙。官名。宋淳熙中置,见“资善堂”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掌捕盗。设于诸府下。
官名,即司寇,掌刑狱。《左传·襄公二十一年》:“臣戮余也,将归死于尉氏,不敢还也。”注:“尉氏,讨奸之官。”疏:“归死尉氏,犹言归死于司败,明尉氏主刑人,故为讨奸之官。”《汉书·地理志·陈留郡》:“尉
清朝内阁学士之别称。
即“童子科”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,为东宫属官。北周武帝建德三年(574)置十员。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 置四员,隶桂坊,咸亨元年(670) 废桂坊后,隶太子左春坊。玄宗开元(713—741) 中定为三员,正六品下,分
官员任用限制之一。汉代有此项规定,如《汉书·萧望之传》即有“弟犯法不得宿卫”的记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