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等县
县的等级之一。见“一等县”。
县的等级之一。见“一等县”。
官名。清末大理院、京师高等审判厅、京师地方审判厅所属机构看守所之属官。佐所长管理所内一切事务。大理院看守所设四人,正八品,奏补; 京师高等审判厅看守所设一人,从八品,咨补; 京师地方审判厅看守所设二人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不遇类科目。开元十五年(公元727年)诏举,邓景山及第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置,详见“后侍中士”。
官名。清朝六科主官。康熙五年(1666)改都给事中设。每科满、汉各一人。掌发科抄,稽庶政,注销各衙门文卷及发给敕书、赴任文凭,察核奏销册、文武生童学册等事。初制,满员四品,汉员七品,康熙九年,俱定七品
官制用语。南北朝时,有些爵位的封邑不在自己政权的辖区内,被准许在其它郡县享受国租收入,称寄食。北魏临准王元彧就被准许寄食相州魏郡。北周武帝保定二年(562) 下诏: “比以寇难犹梗,九州未一,文武之官
官名。即太官丞。
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,主饰灯结彩等事。
清末新陆军低等官阶军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官员等级,分三等九级。宣统元年(1909)修订,增额外军官等,计十四级。如司务长、技士长等均属之,阶正八品。
军事机关的内部机构。南京临时政府陆军部始置,掌理总务、警卫等事项。讨袁运动时护国军两广都司令部亦置,均以副官长为主官。国民党政府国防部所属陆海空军各总司令部均设副官处,掌部内人事、收发、档案等业务,以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置,隶门下省,由给事中领之,掌关报文书之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