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务府堂主事
官名。清置,属内务府。与委署主事共掌承接交发题奏文移案件,协助堂郎中督催及文职铨选等事 。
官名。清置,属内务府。与委署主事共掌承接交发题奏文移案件,协助堂郎中督催及文职铨选等事 。
太守和刺史。《宋史·胡寅传》:“遴选守刺,久于其官。”
官名。唐武则天永昌元年 (689) 始置,隶尚书都省,一人,从六品上,与右司郎中同为尚书右丞副贰,监管兵、刑、工部诸司政务,举稽违、署符目、知宿直,位在诸司员外郎上; 中宗神龙元年(705) 省,次年
官名。隋太仆寺有典牧署,置令及丞。唐沿置,令二人,丞四人,掌诸牧杂畜给纳及酥酪脯腊之事。所属有府、史、监事、典事、主酪等员。
官名。明代十三道御史中,有专管巡视仓场的御史,掌查仓弊。清代监察御史中,有专巡视京、通各仓御史,称巡仓御史。见《明史·职官二·都察院》、《清史稿·职官二·都察院》。专差御史名。明宣德九年(公元1434
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二十年(1083)置,隶储政院,秩正三品,有家令、家丞各二员,典簿二员,照磨一员,掌东宫饮膳供帐仓库; 三十一年改名内宰司,隶徽政院。成宗大德十一年(1307)复立,秩升从二品,武宗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掌敦睦宫契丹军民之政。置都部署、副部署、判官等职。
官署名。南宋高宗绍兴二年(1132)宰相秦桧建议设置,自为提举,命侍从、台省寺监官、监司、守令上书,讨论省费裕国、强兵息民之法。数月即罢。
官名。明朝士官名号之一。乃管理少数民族地区之头目,无专职品级。世袭。
秦以后对皇帝的尊称。秦以前用于对人的尊称,非皇帝所专用,秦以后才为专用于对皇帝的尊称。宋高承《事物纪原一·朝廷注措部·陛下》:“周以前天子无陛下之呼,《史记》秦李斯议事,始呼之耳。”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
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臣官名,改西京左藏库使置,为正七品武阶官,属大使臣。官名。宋置,为武职八阶,在诸司任官时为正使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武阶》、“武功大夫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