松兹县
即松滋县。西晋置,治所在今安徽霍邱县东十五里。《清一统志·颍州府》: “松兹故城在霍邱县东十五里。”
古县名。西汉置,治今安徽省宿松县东北。属庐江郡。东汉废。
即松滋县。西晋置,治所在今安徽霍邱县东十五里。《清一统志·颍州府》: “松兹故城在霍邱县东十五里。”
古县名。西汉置,治今安徽省宿松县东北。属庐江郡。东汉废。
明洪武六年(1373)置,属中都留守司。治所即今安徽蚌埠市东二十里长淮卫镇。清废。明洪武四年(1371年)置,治今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东部、淮河南岸长淮卫镇。属中都留守司。清光绪二十八年(1902年)废
在今河北唐山市西北开平镇附近。东起唐山市,西至古冶一带。清光绪四年(1878)始采掘。民国初与滦州煤矿合并为开滦煤矿。
即今天津市静海县西十四里王口镇。清同治《畿辅通志》卷46大城县:东北有王口镇,有外委、县丞驻此。(1)在天津市静海县西部、子牙河西岸。面积78平方千米。人口3万。镇人民政府驻大瓦头,人口3210。明初
五代时于阗国置,治所在今新疆于田县南。《新五代史· 四夷附录》 于阗: “其国东南曰银州、卢州、湄州。”
春秋时齐邑。在今山东昌邑市西二里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36昌邑县: 都昌城 “齐顷公赏逢丑父之功,食邑都昌”。又引 《晏子春秋》: “景公封晏子以都昌,辞而不受。” 西汉置都昌侯国。区片名。在山东省昌邑市
在今安徽宿州市东南十里,南通浍河。清光绪重修 《安徽通志》 卷30: 紫芦湖 “产紫芦”。故名。
在今辽宁辽河下游地区。《资治通鉴》: 唐贞观十九年 (645),亲征高丽,“上至蒲沟驻焉,督填道诸军渡渤错水,暴风雪,士卒沾湿多死者,敕然火于道以待之”。胡三省注: “蒲沟、渤错水皆在辽泽中。”
即盂。又作 “霍”。春秋宋地,在今河南睢县西北。《春秋》: 僖公二十一年 (前639),“宋公、楚子、陈侯、蔡侯、郑伯、许男、曹伯会于盂”。《穀梁传》 作雩。《春秋》、《左传》作“盂”,《公羊传》作“
在今浙江海宁市(硖石镇)西五十二里。《方舆纪要》卷90海宁县:庄婆堰“接德清县境之水,绕流县境,恒启不闭,甚为民利”。明嘉靖三十五年(1556)倭寇自海盐经庄婆堰趋杭州,即此。
清置,属中卫县。即今宁夏中卫县东北渠口农场。旧设渠口堡及渠口驿,驿丞兼管宁安驿,故名。《清史稿·地理志》 宁夏府中卫县: “巡司驻渠宁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