包头县
1926年改包头设治局置,属绥远特别区。治所即今内蒙古包头市。1928年属绥远省。1938年析城区置包头市。1953年撤销,并入包头市。
旧县名。1926年由包头设治局升设,治今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城区。1953年撤销,县城设包头市,其余部分划归乌拉特前旗和达拉特旗。
1926年改包头设治局置,属绥远特别区。治所即今内蒙古包头市。1928年属绥远省。1938年析城区置包头市。1953年撤销,并入包头市。
旧县名。1926年由包头设治局升设,治今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城区。1953年撤销,县城设包头市,其余部分划归乌拉特前旗和达拉特旗。
在今广东省西南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南部。是解放战争时期原广东省南路地区(原高雷、钦廉地区) 和原广西省东南、中南地区的游击区。初建于抗日战争时期,中共广东南路特委在遂溪县西北部、廉江县东南部、化州县南
一作牂柯江。即今云南、贵州两省境内之北盘江及广西之红水河。或说即今都江。《史记·西南夷列传》: “夜郎者,临牂牁江,江广百余步,足以行船。” 又 《南越列传》: 元鼎五年 (前112) 灭南越,“使驰
即黄岐埠。今山东安丘市东北黄旗埠镇。
即今南海中中国南沙群岛的指向礁。1935年公布名称为方向礁。1947年改名指向礁。
五代杨吴时置,属德化县。即今江西星子县。北宋太平兴国三年 (978) 升为星子县。(1)古镇名。五代吴置,即今江西省星子县。属德化县。因落星石得名。《水经注·庐江水》:“湖中有落星石,周回百余步,高五
在今湖南花垣县东南九十里。清严如熤《苗疆险要考》谓上高岩“倚山临水,磴道陡险。永绥(今花垣县境)之粮旧皆在此贮仓”。清乾隆征苗时贮粮于此。
即今安徽巢湖市东北半汤镇。清道光《巢县志》卷8:有半汤铺。在安徽省巢湖市居巢区东部、汤山西南麓。面积44平方千米。人口2.2万。镇人民政府驻半汤,人口1.1万。因汤山有冷、热二泉,汇合后炎凉参半,故名
在今山西大同市东北平城故城。北魏承明元年 (476) 八月,孝文帝诏建。同年十月,孝文帝曾行幸此寺。
亦作纳谿县。南宋绍定五年(1232)改纳溪砦置,属泸州。治所在今四川泸州市西南三十里安富镇(永宁河东岸,旧纳溪县城)。元大德中因遭大水害迁于今县北十里旧县坝。至大初迁回故址。民国初属四川永宁道,192
明置,在今广西来宾县北。万历《广西通志》卷9来宾县:在城驿“在县(治所在今县东南旧来宾)西二里。洪武十八年建”。